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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法规

四川省科普e站建设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11 13:12 作者:kexie 阅读次数: 字体:[  ]

四川省科普e站建设及管理办法

为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信息化服务新阵地,切实解决科学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科普服务的精细分类、精准推送,提高基层科普服务水平,增强科普服务的公众获得感,四川省科协联合相关单位全面推动四川科普e站建设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普e站建设

第一条 科普e站是基于科普中国服务云,依托已有的基层网络、阅读终端、活动场所等科普设施,借助基层传播渠道(平台)和移动应用等,细分公众,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实现科普信息服务落地应用的新阵地。

第二条 科普e站建设坚持以科普信息应用为核心,以县级科协为责任主体,以现有条件为基础,采取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科普e站建设与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技教育特色示范校,农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站、栏、员),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大学、科普网络(站、校、网)等紧密结合、深度融合。

第四条 科普e站按照有网络、场所、终端、活动、人员等“五有”的基本要求建设。

(一)能满足正常浏览互联网科普内容信息的网络环境。

(二)能满足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的场所。

(三)具有展现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的阅读(浏览)终端,包括PC终端、电子显示屏等。

(四)能经常性地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需求的科普活动。

(五)有满足科普中国e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    

  二、科普e站使用

第五条 科普e站分为校园e站、乡村e站、社区e站等。

(一)科普校园e站是面向学校中小学生、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科普活动、科技教育,以及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校园科普服务新阵地。

(二)科普乡村e站是面向农村居民,开展科技推广与服务、农村创新创业、购销服务,以及健康生活、科普文化活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科普服务新阵地。

(三)科普社区e站是面向城镇居民,开展健康教育、科学生活、创新创业、科普文化活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科普服务新阵地。

第六条 科普e站应通过主动获取、定制推送、精准推送、线上线下活动等方式,实现科普中国信息落地应用。

(一)主动获取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科普e站通过登录到科普中国网、科普中国各频道、科普中国移动端应用等,主动获取各类所需要的科普内容信息资源,实时传递给属地公众。

(二)定制推送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科普e站应根据公众科普需求,通过登录科普中国网的相应开放入口进行注册,根据实际需要定制科普中国服务云的科普内容信息,通过属地的传播渠道(平台)和移动端应用实时向公众进行推送。

(三)精准推送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科普e站通过服务云数据接口,入驻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服务云根据用户行为数据,利用云技术服务方式,个性化地向每位公众精准推送科普中国的科普内容信息。

(四)开展科普中国线上线下活动。科普e站应利用科普中国服务云线上内容信息资源,开展科普教育培训、展览、咨询、竞赛等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普活动,推动科普中国信息在校园、乡村、社区的落地应用。

三、组织管理

第七条 科普e站采取统筹兼顾,分工协作的建设与应用管理方式。

(一)县级科协组织是科普信息落地应用的关键,是科普e站建设、应用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按照要求和标准具体推动本辖区科普e站的建设,以及检查审核,具体指导本辖区科普e站的管理和服务。

凡符合“五有”条件的,可向市级科协申报,审核合格后即可确定为科普e站。

(二)市级科协是科普信息落地应用的支持和监督主体,负责本辖区科普e站的组织推动、统筹建设、业务培训、监督管理,以及科普内容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对属地科普e站建设及其应用的工作考核。

(三)省科协是科普信息落地应用的领导和服务主体,负责科普e站建设与应用的顶层谋划和全面推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支持开展科普信息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开展科普e站建设和应用。建设完善科普四川服务云,开通科普e站管理系统,开设科普e站相应栏目(频道),为科普e站提供全方位服务。组织开展科普e站建设与应用的工作考核,对优秀科普e站进行表扬,并纳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等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科普e站标识和匾牌由省科协统一设计和制作。